主办单位:各区政府、各区管委会
深圳市城市管理局
深圳市文体旅游局
深圳报业集团
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
协办单位: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
南山区城市管理局
深圳市乒乓球协会
承办单位:莲花山公园管理处
深圳市威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
一、比赛时间
2012年10月20日——11月7日,逢周六周日即为比赛时间。
二、比赛地点
彩田公园乒乓球馆
三、参赛人员
1、参赛人员以公司、社区或团体为单位进行报名,额满即止。每个参赛队伍至少两名男运动员和一名女运动员,每个团体参赛队伍名额不设上限。
2、参赛人员报名后不得更改和替换,参赛队员可兼项参赛。
3、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,各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、意外事故保险。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或意外伤害,各参赛人员责任自负。
四、比赛项目
团体赛项目由男双、男单、混双组成。
五、报名事项
1、报名时间:比赛前一周截止报名。
2、报名办法:参赛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报名参赛,报名咨询电话18922804664。
六、比赛办法
1、第一阶段通过抽签分组方式进行交叉循环赛,若有轮空,则直接进入下一轮;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,取小组前八名决出前三。
2、运动员出场名单可自由排列,但不可替换,比赛顺序依次为男双、混双、男单。
3、比赛采用5局3胜制,每局采用11分制。在一局比赛中,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,10平后,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。
4、比赛开始时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发球权或位置,当一方运动员选择了接发球权或先在某一方位后,另一方运动员应有另一个选择的权力。
5、在一局比赛中,每人只发2个球就应立即交换发球权,以此类推直到一局比赛的结束。在10平后实行轮换发球法后,每人只发1个球,即行交换发球权。当一局比赛结束后或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,即应与对方交换方位。
6、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《乒乓球竞赛规则》。
7、在比赛中,如一个队伍连胜两项,第三场比赛由双方参赛选手自行决定是否继续比赛。当一个团体取得超过两个单项冠军时,即为胜方。
8、参赛队员在比赛中如遇伤病,允许医生给予不超过5分钟的治疗和相应处理,如超时即认为不能继续参加比赛者,作因伤弃权处理。
9、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、无理取闹、拖延、干扰比赛、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员,组委会将根据相关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其比赛资格及成绩。
七、比赛奖励
第一名获得价值1000元的奖品
第二名获得价值800元的奖品
第三名和第四名各获得价值500元的奖品
第五-第八名各自获得价值300元的奖品
八、监督、裁判长、裁判员
监督执行由主办单位指派;裁判长、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指派。
九、注意事项
1、赛事不负责安排食宿,参赛队员需自备球具。
2、参赛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比赛。
3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者,应提前与负责人联系,超过比赛规定时间15分钟未到者,按弃权处理。
4、比赛时间、地点,均以比赛日程为准,如有变更,以电话通知为准。
十、未尽事宜
1、本《规程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,并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2、赛事组委会由主办方、裁判长组成,共同维护本次比赛的顺利进行,重大问题由组委会会议讨论决定。
威逊体育赛事执委会
2012年9月13日